监督故事|被挪用10年的补偿金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解夏媛 发布时间:2024-08-15 16:44
“公益林补偿金是集体资金,为什么会将钱打到村小组个人的名下?”“公益林补偿金打到小组长账上,是否符合规定?”
日前,象州县大乐镇纪委在该镇某村开展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检查时,一张公益林补偿基金分配明细表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注意。
随即,大乐镇纪委找到相关部门了解。“根据上级的要求,2013年、2014年的公益林补偿金要均分到户,不能用于公益事业,所以才把公益林补偿金打到村屯小组长的账上,由村屯小组长根据人口分配给村民。”当时各村屯(小组)还没设有集体账户,村委公益林补偿金打到小组长账上,是符合规定的。
根据工作组的调查,该村只有9个小组,而2013年和2014年有两名村委干部每年分别代表第10组和第11组领取补偿金,这又是怎么回事?
“你们村委只有9个小组,为什么你们多列了两个小组,并把公益林补偿金打到你们个人的账号上?”工作组人员开门见山地问时任村委出纳韦某某。
“时间过了十多年了,很多细节记不清楚了,我就记得当时开会讨论的时候要把钱打到我的账号上我是不同意的。”
“公益林补偿金打到你们账户后你们是如何处理的?”
“我们和各个小组长都把公益林补偿金取出来交给当时的村委主任覃某某了。”
随后,工作组人员立即对覃某某进行谈话。“2013年和2014年的公益林补偿金都交给你了,你是如何管理使用这笔钱?”
“当时政府要求每个村要交保洁费,考虑到每家每户去收保洁费麻烦,我们开会商量决定通过小组长代领然后再取出公益林补偿金统一交给我,由我负责拿去交保洁费。”
既然是拿去交保洁费,为什么会多列出两个小组,由村委干部领取呢?这里面肯定存在“猫腻”!
工作组人员立即到相关部门了解2013年和2014年该村交保洁费的材料。材料显示2013年和2014年该村交的保洁费共4万元,而2013年和2014年的公益林补偿金有6万元,还剩下2万元不翼而飞了?
工作组人员再次对覃某某进行谈话。“经查,2013年和2014年你们村的公益林补偿金一共是6万元,交的保洁费只有4万元,还有2万元你拿去哪里了?”工作人员严厉地问道。
覃某某自知难以辩解,慢慢回忆,将事情全盘托出:“那时候村集体财务管理没有那么规范,为了方便支配,我们就把公益林补偿金打到村委干部个人的账户,有1.1万元用去村委的接待了,剩下9000元用于支付本应由我们三人支付的开支了。”覃某某羞愧地低下了头,“那个时候村集体‘三资’管理松懈,事情也过了那么多年,我们以为这样做神不知鬼不觉,组织不会查到我们头上。”
组织不会因为时间久远就不去追究责任,投机取巧,违反党纪法规,总有一天会为自己的行为“买单”。最终,2024年8月,相关人员先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责令退还违纪款项。(象州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