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故事|消失的“村集体资产”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黄华秋 发布时间:2024-09-24 10:28
“鸡粪脱水机、马达、电冰箱……台账上登记的这些设备物资全都‘不翼而飞’。”“是否存在村集体资产被违规处置、私分侵占的问题?”
日前,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镇纪委对所辖村开展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在某村已经停运的蛋鸡养殖场内,发现该养殖场内凌乱不堪,现存物资极少,明显与资产清查账实不符。
随即,镇纪委来到村委找相关人员逐一了解情况。
“我是新来的,我来的时候就是这样了,听说有很多物资被偷了……”
“养殖场的工作我很少参与,相关事宜一直是廖副主任在跟进,你们问他比较清楚些……”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镇纪委立即找到了廖某某进行谈话了解。
“养殖场里很多设备物资不见了,你知道吗?”
“有些设备物资损坏了,我们就根据程序进行处置了。”廖某某拿出相关台账资料试图证实自己的话。
“上面只显示了鸡笼是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处置了,其他设备物资呢?”
“时间太久远了,我......我不记得了。”面对检查组的提问,廖某某搪塞道。
紧接着检查组向廖某某出示了蛋鸡养殖场设备资产清查台账,该养殖场在2018年停止运营之后,村委对养殖场内的设备资产进行了盘点清查并一一放置于养殖场内,当时的设备物资都是齐全的。廖某某自知难以辩解,一五一十交代了实情。
原来,在日常对厂房例行巡查时,廖某某发现一些机械马达、干湿分离机不见了,由于没有监控,查找不到设备丢失的原因,因害怕被问责,于是将事情隐瞒不报。当厂房再次被承租出去后,承包商便把大部分破损的设备物资私自处理扔掉了,廖某某抱着“丢了就丢了吧,时间一久,没人会发现”的侥幸心理,再次将事情隐瞒了下来。
最终,廖某某因履职不力等原因造成村集体资产流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针对该事件反映出的问题,头排镇纪委举一反三,要求各行政村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对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摸清集体家底,界定产权归属,防止资产流失;同时,将村集体“三资”管理纳入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月重点监督事项内容,聚焦管理责任落实、项目资金使用、资源资产管理等关键环节强化监督,推动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金秀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