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故事|可疑的疾病证明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刘玉钰 发布时间:2024-10-11 09:35
“我不该不按程序履行请假手续,甚至制作假材料欺骗组织,我接受组织给予的处理……”在检讨书中,韦某某写下了对所犯错误的忏悔。
此前,驻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在日常监督过程中,发现某局股室干部韦某某长时间请假却没有履行请假手续。而在督促整改后重新补交的请假材料中,两份内容一样且时间连续的疾病证明引起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注意。
“这两张疾病证明除了时间不同,诊断和建议的内容没有任何改变,第二张证明办理的时间正好是第一张结束休息的后一天,有些蹊跷,应该请医院帮忙核实一下。”经过仔细比对后,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表示。为了消除问题疑点,该派驻纪检监察组找到提供疾病证明的医院,依据程序联系其予以核实。
医院经查询相关档案后,发现虽然韦某某有住院就诊记录,但他给出的三份疾病证明都与医院提供的不相符合,属于个人伪造。
“既然他因为住院需要请假,为什么还要伪造疾病证明?”带着疑问,在得到医院的回复以后,派驻纪检监察组找到韦某某谈话。
“医院已经证实,你给出的这三份疾病证明是假的。”“你为什么要伪造疾病证明,而不是直接用医院提供的呢?”在谈话中,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开门见山地问道。
“我住院的时间不长,由于车祸受伤严重,出院后还不能正常行动,如果用医院的证明,我怕单位不给我批这么长的假期,所以才想着自己造几份。”面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摆出的调查结果,韦某某承认了自己伪造疾病证明的事实和原因。
经过纪检监察干部的批评教育,韦某某认识到了自己错误的严重性,后悔因一念之差违反了纪律。最终,韦某某受到诫勉处分。
针对此事件反映出的该区某局对工作人员管理存在宽、松、软和工作纪律不够严肃等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强化对干部职工的纪律教育,及时发现并遏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该单位以此为契机,切实加强和改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举一反三就干部职工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自查自纠并制定整改措施。安排专人负责日常考勤工作,做到每月汇总公示,存档备查。同时严格执行请销假程序,对事假、病假、婚假等严格按照程序审批,坚决杜绝不请假私自外出,先外出后请假等不良行为。(柳州市柳江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