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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故事 | 追回生态公益林补贴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肖遥 发布时间:2024-12-24 09:55

11月22日,苍梧县纪委监委组织该县林业局、梨埠镇、清水村干部及清水村村民代表召开清水村集体生态公益林补贴清退会议,现场将追回的资金共10万余元清退至梨埠镇村组财务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账户。

“这次公益林补贴款的清退,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情,符合我们老百姓的心声,我们感到很欣慰。”会议后,梨埠镇清水村党员代表激动说。

此前,苍梧县纪委监委收到有关梨埠镇林业站原职工张某某利用职务之便违规领取生态公益林补贴,侵吞该镇清水村集体资金的问题线索。该县纪委监委迅速组建核查组,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  

经核,2001年,梨埠镇林业站原职工张某某与清水村签订林场场地承包合同,张某某为获得更多的生态林补助,向该镇林业工作站多虚报面积为近700亩。时任梨埠镇林业工作站干部叶某没有对张某某承包的林地四址界线、林班面积进行现场界定确认,直接将张某某提供的信息数据上报,期间也没有对张某某领取森林生态效益补贴或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情况进行审核,导致其违规领取补助款长达16年,金额达10万余元。

最终,叶某因违反工作要求,工作不严不实、流于形式,受到记过处分;2名林业站工作人员因审核把关不到位,受到第一种形态谈话提醒;张某某主动退回违规领取的生态效益补助或生态效益补偿金10万余元,被移送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违规领取的补贴款重新回到群众手里,给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苍梧县纪委监委举一反三,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份,督促该县林业局落实监管责任,督促加大对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的监管力度,保障民生资金精准发放、惠民惠农政策落实落细。(苍梧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