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4起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百色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06-23 09:21
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发挥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深入推动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百投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俊在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收受贿赂问题。刘俊在担任百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广西大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向广西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投资人汪某(另案处理)索取巨额贿赂共计210万元。刘俊还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9月,刘俊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右江区国土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骆伟麟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结算等方面收受贿赂问题。2011年至2014年间,骆伟麟利用担任右江区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为蒋某、刘某、李某等8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78万元。2021年5月,骆伟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乐业县水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文勇违规收受工程老板好处费等问题。2015年至2016年,李文勇在任乐业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水利工程老板谋取利益,收受多名水利工程老板好处费共计19万元。2020年10月,李文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德保县工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剑波在脱贫攻坚通屯水泥路项目验收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问题。2018年6月,德保县交通局作为脱贫攻坚通屯水泥路项目主管单位,违反工作纪律,未按要求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项目实地验收工作,而是通过组织编制虚假材料的方式进行虚假验收。张剑波作为时任该局党组书记、局长,不正确履行职责,未按规定组织开展验收工作,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9月,张剑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从上述4起典型案例看,在当前党中央反腐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我行我素、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止、胆大妄为,罔顾党纪国法,私心贪欲横行。有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主动求“围猎”,大肆索贿用于个人挥霍;有的宗旨意识弱化,纪法观念淡薄,没有守住党纪国法底线,甘于被“围猎”,利用职权收受贿赂,导致在严重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陷越深;有的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监管责任不力,对工程项目把关不严,失职失责,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利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以上行为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开放投资环境,受到严肃惩处。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吸取教训,增强纪法观念,做到警钟长鸣,始终保持亲清政商关系。
通报强调,当前,市纪委监委在全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腐败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违规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完善工程建设各项制度机制,推动建章立制,堵塞监管漏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履行监督责任,精心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强化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坚决遏制腐败问题在工程建设领域蔓延势头,为百色“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