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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北县委原书记韦业葵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10-27 15:48

据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浦北县委原书记韦业葵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韦业葵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私车公养;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建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韦业葵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图谋私利,大搞权钱交易,生活腐化,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由自治区纪委给予韦业葵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韦业葵简历


  韦业葵,男,壮族,1967年10月生,钦州市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09—1985.07 合浦师范学校中师班学习;


  1985.07—1986.07 钦州地区钦州市那思中学教师;


  1986.07—1990.07 钦州地区钦州市那彭中学教师;


  1990.07—1992.08 钦州地区钦州市那彭中学教师、校团总支书记;


  1992.08—1996.10 钦州地区钦州市那彭中学副校长;


  1996.10—1998.03 钦州市第四中学副校长;


  1998.03—1999.03 钦州市委组织部干教科科员;


  1999.03—2001.04 钦州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副主任;


  2001.04—2006.02 钦州市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


  2006.02—2009.07 浦北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9.07—2011.11 钦州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2011.11—2013.11 钦州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市滨海新城管委党组书记;


  2013.11—2014.01 钦州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2014.01—2014.03 浦北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县长;


  2014.03—2016.04 浦北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2016.04—2020.07 浦北县委书记;


  2020.07      被免去浦北县委书记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