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七起影响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3-10-09 09:31
近年来,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领导下,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政治监督,从严正风肃纪反腐,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优化营商环境。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充分释放从严信号,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自治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七起影响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1.贺州市委原书记李宏庆搞“小圈子”,污染地方政治生态问题。李宏庆以地域划定用人“圈子”,借“牌局”、老乡聚会等名义编织“关系网”,经常组织“小圈子”成员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牌局”等活动安排,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程项目承揽、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从中非法收受巨额好处费。李宏庆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7月,李宏庆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封宁滥权妄为,破坏审批环境问题。2007年至2021年,封宁在担任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局长、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等职务期间,对与房地产开发商利益息息相关的规划调整和容积率调整申请,经常以各种理由推阻刁难,借机大肆敛财,通过由他人代付购房款、低价购房、收受现金和收受房产等方式收受巨额好处费。封宁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0月,封宁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2年5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0万元。
3.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曹伯翔充当掮客帮助他人承揽环保项目,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问题。2011年至2023年,曹伯翔利用担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政策法规处处长、环境监测处处长、规划财务处处长、副巡视员和副厅长的职务便利以及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向地方环境监测部门负责人打招呼,帮助多名企业主承揽环保工程建设项目,从中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曹伯翔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9月,曹伯翔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自治区农信社原党委委员、副主任梁志军靠贷吃贷,破坏金融环境问题。2001年至2022年,梁志军利用职务便利,大肆发放关系贷、人情贷,在贷款审批、抵押物评估、不良资产处置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从中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梁志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3月,梁志军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5.资源县委原书记韦绍艺肆意插手工程,破坏市场公平秩序问题。2013年至2021年,韦绍艺利用担任资源县县长、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在政府工程项目承揽、项目协调、干部调整提拔等方面为相关单位、个人谋取利益,甚至明目张胆索贿,非法收受索要巨额财物。韦绍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3月,韦绍艺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2年6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300万元。
6.融安县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阮展睿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损害公平公正法治环境问题。2013年至2021年,阮展睿担任鱼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融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接受请托,在该院办理相关涉企民事纠纷案件过程中,违规干预案件的受理、审理、执行等工作,从中非法收受财物。阮展睿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8月,阮展睿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7.灵川县自然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孜刁难企业、吃拿卡要问题。2015年至2020年,王孜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申报用地指标、土地变性等事项过程中,找理由挑毛病、久拖不办,故意刁难,直到企业给予好处费或承诺给予后,才同意办理相关事项。王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1月,王孜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1年3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通报指出,上述七起案例,是影响营商环境的典型。有的形成利益“小圈子”、抱团式腐败;有的借手中审批权借机敛财;有的充当掮客,捞取好处;有的私心作祟,偏袒“关系好”的企业;有的肆意插手工程项目,与不法商人搞利益勾连;有的知法违法、执法犯法,以案谋私;有的变相设置关卡与障碍,不给好处不办事。这些问题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背离初心使命、纪法观念淡薄、政商交往边界不清,在高压态势下依然不收敛不收手,侵害市场主体利益、干扰市场秩序,损害政治生态,最终受到党纪国法严惩。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优化营商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根据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营商环境的本质是政治生态,没有良好的政治生态,就没有良好的政商关系,就没有良好的发展环境,也就不可能实现高质量发展。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善于从政治生态上看营商环境,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清廉广西建设,打造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不断巩固深化亲不逾矩、清不远疏,公正无私、有为有畏的新型政商关系,以一流营商环境为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支撑。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亲而有度、清而有为,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真心诚意为企业和群众做好服务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牢把握良好的政治生态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把监督推动营商环境作为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生动实践和具体举措,拿出猛药去疴、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向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宣战,对“亲”“清”不分、公私不分,以权谋私、搞利益输送的严惩不贷,对“新官不理旧账”、涉企服务不尽心,以及“软拒绝”“顶着不办”“拖着不理”等作风漂浮的从严问责,查处、通报一批典型案件,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强化源头治理,推动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为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清障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