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组在行动丨追回建房押金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3-03-26 22:08
“从来没想过六年前交的建房押金居然还能退回来。”近日,收到住房押金的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勤丰镇马官营村村民陈某某,对前来回访的市委第一巡察组干部说道。
此前,禄丰市委第一巡察组进驻勤丰镇马官营村开展对村巡察过程中,群众反映六年前自家因新建住房,按规定向村委会交了3000元的建房押金,新房建好后便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但建房押金却迟迟没有退还。巡察组随即找到了马官营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吴某某了解情况。
“马官营辖区农户在建房过程中普遍存在未批就建、少批多建的现象,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农户新建住房或畜圈要按照3000元/宗、1000元/宗的标准向村委会缴纳建房押金,等新房建好办理相关手续后再足额退缴农户。”吴某某说。
“收取建房押金的依据是什么,退回押金的时限有没有要求?”工作人员追问道。
“就是村上自己讨论决定的,没什么依据……”面对询问,吴某某解释道,农户房屋建好后,如果土地审批手续完备,村委会就会及时退还建房押金,但由于近年村“两委”干部更换频繁,建房农户较多、后续核查工作量大,退回建房押金的事也就一拖再拖。
为进一步调查核实,巡察组干部随即走访了其他村的部分农户,发现全镇不同程度存在类似情况。为此,巡察组找到勤丰镇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矣某某了解情况。
“经统计,类似这样的情况,全镇共涉及8个村委会780户群众,收取建房押金共152.53万元。我们也督促过,但是村委会是否已经把建房押金退还就没有仔细过问了。”矣某某羞愧地说。
群众利益无小事,巡察组组务会上,大家一致认为必须尽快推动解决780户农户建房押金的清退问题。随后,报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以巡察办名义向勤丰镇党委下发了《关于勤丰镇违规收取农户建房押金问题立行立改的通知》,要求立即整改。
接到通知书后,勤丰镇党委成立专班,研究问题解决方案,第一巡察组全程督办进展情况。截至目前,符合清退条件的农户均已收到退还的住房押金。楚雄州纪委监委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通讯员 徐燕梅 姚晓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