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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故事|一笔迟到14年的征地补偿款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08-31 09:45

“谢谢你们,真没想到拖了十几年的征地补偿款还能要回来!”今年5月24日,铁山港区兴港镇纪委的干部小欧又一次见到了谢大叔,这次他是专程前来道谢的。


  今年5月20日,谢大叔受其在外地工作的弟弟谢某明委托来到兴港镇纪委,反映谢某明一直未能领到十几年前被征收土地的补偿款问题。


  谢大叔反映,2007年8月,北海市路港公司修建兴港镇七号路时征用了兴港镇谢家村委油麻山村的集体土地,按照分配方案每人可得2400元的征地补偿款,谢某明户共有三人,可分得7200元。当时的村民代表大会一致通过,认定谢某明户符合领取该笔征地补偿款的条件。当时,谢某明因个人原因需暂时迁出户口,时任村民小组长陈某以谢某明户迁出为由暂不发放补偿款,而当谢某明户口迁回后仍继续拖欠该笔款项。


  “十几年过去了,我弟弟家的钱还没领到。”谢大叔连连叹息,“换届选举后,新上任的村民小组长苏某也是以各种理由不予发放征地补偿款,说是因为前任村民小组长不发,他也不敢发。”


  “我们了解清楚情况后,一定尽快给您答复。”记录好他的问题后,小欧立即向领导报告相关情况。兴港镇纪委当即成立调查组,通过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规文件了解相关知识,到征地办调取征地协议,走访群众了解该项目的分配方案及相关细节等方式进行调查。经走访调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方案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按该项目的分配方案,谢某明户在协议签订前户口并未迁出,户上有三口人,应获得相应征地补偿款,两任村民小组长不予分配征地补偿款的行为不符合相关规定。


  随后,兴港镇纪委对该村党支部书记及两任村民小组长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切实履行职责,将征地补偿款发放到位。最终,谢大叔的弟弟谢某明如愿拿到了迟到的征地补偿款7200元。


  款值虽小,民利为大。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铁山港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开展“四访”解“三事”活动,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今年以来,铁山港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待群众来访16批16人次,已解决群众“三事”问题4件。(北海市铁山港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