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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意见》推动党员干部带头开展移风易俗 提倡红白喜事随礼不超过200元 严禁恶搞婚闹和低俗表演行为

来源:右江日报 作者:卢 茜 发布时间:2024-11-11 15:27

“带头抵制高价彩礼,倡导零彩礼”“提倡红白喜事随礼不超过200元”……11月6日,中共百色市委员会宣传部、中共百色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中共百色市委员会组织部、百色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全市党员干部带头开展移风易俗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发挥党员干部在开展移风易俗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意见》就婚丧喜庆事宜中移风易俗、弘扬新风等提出9条具体举措。党员干部及直系亲属婚娶要带头抵制高价彩礼,倡导零彩礼,操办嫁娶喜庆事宜严禁通知下属、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企业和个人参加及变相收受礼品礼金,严格控制操办规模,宴请人数累计不超过100人(按10人一桌共10桌),嫁娶双方合办的,宴请人数累计不超过150人(按10人一桌共15桌),严禁使用公款公物、公车等公共资源;丧事简办,带头实行火葬,倡导树葬、江河海葬等生态安葬方式,不在公共场所大摆筵席,带头文明治丧、简化仪式;文明祭奠,不携带火源及易燃易爆物品上山入林,不组织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烛纸钱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祭祀活动,积极参与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网络祭扫等现代追思活动;原则上不举办或参加婚丧事宜之外的以满月、周岁、乔迁、开业、店庆、祝寿、订婚、升学、参军、谢师、履新等巧立名目的宴席;抵制人情攀比、厚礼薄情、以礼逐利的“人情风”,提倡红白事随礼不超过200元,压岁钱不超过20元;带头摒弃低俗庸俗媚俗等不良行为,严禁恶搞闹婚、低俗表演行为,坚决反对集资大修大建豪华庙宇、举办大规模庙会等不良行为;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广西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等有关要求;积极践行勤俭节约、廉洁修身、廉洁齐家,自觉远离低级趣味,保持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主动净化圈子;在推动乡风文明建设中作表率,勇于同不良风气作斗争。

《意见》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在除陋习、树新风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带头倡导文明、节俭、崇德的社会风尚,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在操办婚丧事宜中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等问题;各级组织部门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推动移风易俗先锋模范作用,锻造移风易俗先锋力量;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作用,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广泛宣传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尤其要大力宣传党员干部带头文明节俭、践行新风等先进事迹,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舆论监督,适时曝光炫富摆阔现象、伤风败俗行为,激浊扬清、抑恶扬善,把不良风气贬下去,把新风正气树起来;其他相关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将移风易俗列入部门重点工作任务,共同推动党员干部带头开展移风易俗取得新成效;各地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带头推进移风易俗长效工作机制,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