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印发《通知》规范疫情防控问责工作
市纪委监委印发《通知》规范疫情防控问责工作
来源:百色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02-18 17:29
日前,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疫情防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将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当前工作重点,加强和改进疫情防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通知》强调,在疫情防控中,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紧盯“六个聚焦”,做到科学监督、精准监督,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落到位。要吃透《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精神,以明责推动履责、以问责推动落实,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同时,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既对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依规依纪依法进行问责,也督促其将功补过,放下思想包袱,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积极作为、担当实干、履职尽责。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问责要抓住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盯紧第一责任人,聚焦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紧盯党委(党组)、县(市、区)直部门党委(党组)履职情况,坚决防止问下不问上、问小不问大,坚决防止问责泛化、扩大化,搞“指标式”“凑数式”问责,防止执纪问责出现“攀比”现象。
《通知》还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实事求是,在事实证据和性质认定等方面严格把握标准,区分不同情形,精准运用“四种形态”,防止出现执纪执法尺度不一、处理畸轻畸重等问题,切实以严肃问责倒逼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见效。(市纪委监委 童瑶 梁颖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