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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记|被挪用的集体公益林补偿款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11-29 14:58

“冯某管理本屯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偿款,但收支不公开,资金去向不明。”今年5月,我刚到坡荷乡任职,便收到一封群众举报信,反映谦合村果艺屯村民小组长冯某有关问题。


  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偿款是集体资金,事关群众利益,一定要尽快查清查明。随后,我立即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调查核实。


  到乡林业站调取果艺屯历年公益林补偿情况,到信用社调取接收补偿款的账户资金流水明细清单,查阅果艺屯所有利用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偿款建设道路、饮水等公益项目……经过初步核查,2010年至2020年,冯某经手管理的集体公益林补偿款共有9万余元,除已用于集体开支的2万余元外,余额应剩6万余元,但存折上余额只有7千余元。


  我们到果艺屯实地走访群众,找人谈话,进一步了解情况。


  “冯某一家都是老实人,平常也没有什么不良嗜好。”


  “3年前,冯某的儿子被检查出癌症,听说经常住院治疗,花了好多钱,后来还是走了……”


  ……


  “据我们了解,您管理的集体公益林补偿款还剩6万余元,现在账户里只有零头,这是怎么回事?”通过外围调查取证收集相关证据后,我们找到冯某谈话,直奔主题。


  “虽然存折在我这,但是每一次村里需要用钱的时候我才领出来,领的次数太多,我也不记得还剩多少钱了。”冯某闪烁其词。


  然而,当我们让冯某提供其管理集体公益林补偿款期间的收支记录时,他承认一直以来对于补偿款的各项开支均没有登记和公示的习惯,以年纪大记忆模糊为由,表示自己一时间也无法提供相关材料。


  “根据我们掌握的证据,您有侵吞集体公益林补偿款的嫌疑,理清账目是为了替你澄清,也好给村民一个交代。”听罢,冯某羞愧地低下头,我紧跟着说:“这些年您为村里做了大量的工作,成绩大家都是看得到的,我们不会埋没您的功劳,也不会冤枉您。”


  在我们的耐心劝导下,冯某坦白承认其挪用集体公益林补偿款事实。


  原来,2018年,冯某的三儿子突患癌症,因住院治疗开销大,为挽救儿子的生命,走投无路的冯某只能先挪用5万余元集体公益林补偿款替儿子治病,打算过后再想办法偿还。


  “没想到最后还是没能救回我儿子……”冯某哽咽着,表示自己是无奈之举,愿意接受处罚,恳请组织能够谅解,从宽处理。


  最后,冯某退出了挪用的5万余元集体公益林补偿款。鉴于冯某年事已高,其挪用集体资金情况特殊,且案发后能积极配合调查,并及时退出挪用的资金。经综合考量,我们决定对冯某进行批评教育,并对该信访举报件做了结处理。(那坡县纪委监委 陆蒙宾 黄律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