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坡县开展庭审旁听警示教育活动 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06-11 16:05
交代他人代管公章、个人印鉴;对专项资金账户、公章使用情况,长期不检查不核对……
2021年6月9日,在那坡县百省乡财政所原所长覃锦宏玩忽职守罪的庭审现场,披露了覃锦宏因玩忽职守导致国家财产损失达260万元的具体情节。
2017年10月,被告人覃锦宏口头交代时任财政所干部林某(另案处理)代管财政所公章。林某随意将公章、覃锦宏和林某个人印鉴、银行账户秘钥放置办公室抽屉中,办公室时常不关门、抽屉不上锁。2018年以来,覃锦宏未按岗位职责检查财政所专项资金、财政所公章使用情况。2018年10月至2020年3月期间,原专户会计韦建明多次盗用财政所公章、覃锦宏及林某个人印鉴、银行秘钥,制作虚假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材料,贪污专项资金用于网络赌博,累计达260万元。韦建明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为了以身边事提醒身边人,那坡县纪委监委会同那坡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此案的庭审旁听警示教育活动。全县9个乡镇分管财务工作的副乡长、财政所所长,县财政局领导干部,县直单位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财务人员等100余人签到此堂“警示教育课”,现场旁听庭审实况。
“乡镇财政所内部工作流程有明确的制度规范,规定公章、印鉴必须分人保管,使用时登记备案。贪污行为持续18个月才被发现,管理上的漏洞非常大,说明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留下的教训非常深刻。”那坡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科员黄岚娇旁听庭审后表示。
庭审现场就是警示教育的课堂。对于参与旁听庭审的干部来说,站在被告席上的就是昔日的领导同事,这种面对面、“零距离”的现场感受,远胜于警示教育视频中一个陌生官员的案例。
“同样作为财政所所长,此次庭审使我深受震动,在今后工作中我绝不碰红线、触底线。不止我本人要自律自省,回去后还要教育管理好所里的其他干部。”龙合镇财政所所长马文龙在旁听庭审后给自己的工作对标对表。
“这起案件暴露出不少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和业务管理上的漏洞,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县财政局副局长农恒表示,此案案发后,县财政局立即开展以案促改、以案警示,采取召开民主生活会、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等方式,以案警示并布置自查自纠整改工作,涤清财政系统不作为、慢作为的不良风气,堵塞制度漏洞。
那坡县纪委监委注重做好深化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工作,坚持用好身边“活教材”,把典型案例做成“最好的教科书”,落实重要案件旁听庭审制度,充分发挥法庭警示教育课堂“看得见、摸得着”的效应,用身边事教育警示身边人。(那坡县纪委监委 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