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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故事丨服刑人员怎能领“补贴”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蒋妍彦 戴丽 发布时间:2024-09-06 11:20

今年6月,灌阳县水车镇纪委收到一条关于水车镇上泡村村民蒋某某在监狱服刑期间仍然继续领取低保补助金的问题线索。

针对这一问题线索,该镇纪委工作人员立即组成核查组到镇民政部门调取了蒋某某低保补助金审批、发放资料,到县司法局调取了蒋某某服刑材料。低保补助金发放凭证及蒋某某银行流水显示,蒋某某自2019年8月起,就开始按月领取、享受低保补助金直至2024年5月,期间不曾间断过。而司法机关提供的资料则证实,蒋某某于2023年9月8日起就在监狱服刑,刑期至2026年3月。因此断定,该问题线索反映属实。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正在服刑的人员是不能领取、享受低保生活救助和养老待遇的。养老金发放和低保生活救助金发放实行动态管理,蒋某某在监狱内服刑将近一年时间,相关部门工作人员都未对其享受的待遇做停发处理。

那么又是什么导致了蒋某某在入狱后依旧享受低保补助金的呢?是工作人员优亲厚友?还是审核把关不严?带着疑问,该镇纪委核查组分别找到镇民政办相关工作人员、蒋某某所在村的片区干部及负责该村民政工作的村干部开展谈话,进一步了解情况。

“蒋某某已在监狱服刑将近1年,为什么该项补贴仍在发放?”“在发放期间,是否有入户核查,每月发放前的初核、复核是否到位?”“你们对补贴对象蒋某某的动态管理有没有及时跟进?”核查组首先找到负责对全镇低保补助金名单复核的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小陆进行询问。

“我隔段时间或者每季度就会将享受低保补助金人员名单发至各村,让各村进行核实并将情况反馈到民政办,上泡村未将蒋某某服刑信息上报给我们,镇民政办未掌握蒋某某已经在监狱服刑情况,未能及时取消蒋某某低保补助金待遇。”面对镇纪委工作人员的一一追问,小陆如实回答。

原来,在2022年之前,水车镇各村均设有民政协管员岗位,具体负责协助村委对接民政工作。如果各村低保享受人员有死亡、服刑等情况,由各村民政协管员及时整理汇总上报到镇民政办。上泡村民政协管员蒋某志在入户核查时,蒋某某家属认为他在监狱服刑一事并不光彩,所以就向前来核查的蒋某志隐瞒了这一情况,而蒋某志因工作敷衍了事,导致村里一直未将蒋某某从低保补助金享受名单内删除。

对此,该镇纪委对小陆进行了谈话提醒,对上泡村民政协管员蒋某志进行了批评教育处理,督促镇民政办及时向蒋某某家属追回服刑期间违规发放的补贴2070元。同时,以蒋某某事件为经验教训,举一反三,镇纪委督促推动镇民政部门对各村开展大排查大整改,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低保边缘、高龄补贴对象。

随后,灌阳县纪委监委以此案为突破口,紧盯民政和养老社保领域补助资金不精准的问题,深挖细查,明确“室组”抓系统、“局组地”系统抓的责任体系和联动机制,督促民政、人社部门将民政和养老社保领域补助资金发放不精准问题纳入整治重点,并成立4个线索排查组,调取近三年来低保和养老保险资金发放资料,组织专人逐一筛查,主动发现问题线索,对工作作风不实、履职不力的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灌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