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故事|追回的管理费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范小欢 发布时间:2024-09-13 16:52
“村委会被截留侵占的抽水泵房管理费终于要回来了,我们总算能给村民一个交代了。”日前,桂林市七星区竹江村委会主任向该区纪委监委回访组的同志高兴地说道。
此前,该区纪委监委与华侨旅游经济区纪检监察办“室地”联合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收到群众反映竹江村村委会副主任廖某某侵占某公司支付给村委会抽水泵房管理费的问题。该区纪委监委立即召开专题研判会,成立核查组,对相关情况展开核查。
为了查明真相,核查组先后到竹江村委会、相关公司调取相关的原始凭证等材料,通过对比发现2021年村委会没有抽水泵房管理费的入账记录,但公司方却有支付凭证。
问题出在哪儿?消失的钱究竟被谁拿走了?带着疑问,核查组找来该公司具体负责同志骆某某了解情况。
“我们看到你从公司账户领取了2万元,作为抽水泵房管理费支付给竹江村委会,但是村委会没有入账记录,这是什么情况?”
“当时村委会刚换届,我不知道把钱交给谁,就电话联系了村委会的廖某某,他说可以把钱给他,由他代为转交,并答应我尽快把收据拿给我。”
核查组略作沉思,问道:“当时有沟通这笔钱的聊天记录或者其他证据吗?”
“有的有的,我存着当时打电话的通话录音。”骆某某向核查组人员播放起了录音。
在综合了解到相关情况后,核查组决定直接跟廖某某面谈。
“2021年,你是否收到了一笔抽水泵房管理费2万元?”
“是的,当时收了钱,我就和财务联系了,由于他当时在外培训,就让我暂时保管一下。”
“后面为什么又没上交?”核查组追问到。
“在这期间,该公司任总刚好请我清点青苗,他口头同意将支付给村委会抽水泵房管理费2万元作为我个人清点青苗工作的协调费,所以我认为这笔钱是我个人的,就没交给村委会了。”
随即,核查组出示了该公司支付竹江村委会抽水泵房管理费原始凭证、骆某某领(借)款单等证据材料。
“这笔钱是我和公司没算清楚的债务,是我们没有沟通好......”面对证据,廖某某还在尝试着辩解。
“这笔钱的性质是村集体资金,根据相关规定,村干部采取侵占、截留、挪用、私分、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集体资金的,是要依纪依法进行处理的。”
经过核查组耐心细致地讲解相关规章制度,廖某某终于认识到他手中的2万元是截留侵占了村集体资金。
最终,廖某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被截留侵占的管理费已如数退还至竹江村委会,该村委会其他三名干部也因履职不到位被谈话提醒。
针对该案暴露出来农村“三资”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华侨旅游经济区纪检监察办向竹江村委会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其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监督管理,认真落实整改。(桂林市七星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