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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贯彻执行《信访工作条例》 做好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7-05 11:39

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信访工作条例》已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做好《条例》的学习培训、宣传解读、落实执行及相关督促检查工作,做好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推进纪检监察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条例》全面加强了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构建了完善的信访工作格局,同时也对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安徽省纪委监委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条例》出台后,该省纪委监委组织专题学习,集体讨论研究,形成贯彻意见,并邀请省信访局专家解读宣讲,推动提升干部信访工作水平。从强化制度引领出发,该省纪委监委对照《条例》要求,梳理排查现有工作制度中不相适应的规定,研究细化实化有关制度举措。截至目前,已制定出台处理检举控告闭环管理的工作办法等。

河南省纪委监委召开常委会会议认真学习《条例》,要求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强化问题导向,主动担当作为,以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该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纪检监察工委采取“全员接访”形式,由相关室主任带领干部轮流接访,现场研判问题线索。对业务范围内信访件,建立闭环处置机制,逐件销号。对业务外重点举报问题,推动有关部门采用领导包件、会商处置等方式,解决群众“急难盼愁”。同时,严查相关举报反映背后的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等作风问题,倒逼有关部门履职尽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落实《条例》加强信访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要求,青海省纪委监委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用好检举举报平台,推动信、访、网、电一体发力,发挥信访对接群众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的桥梁纽带作用。为更及时、全面了解社情民意,该省纪委监委通过网络和12388电话受理渠道,征集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目前已征集问题150个,并移送专项监督工作机构,助力全省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群众工作无小事,对于每一件信访举报,我们都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办理。”青海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特别是对于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疫情防控、抗震救灾、安全事故等特殊紧急诉求,坚持即收即转,快速回应群众合理期盼和建议诉求。

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北京市纪委监委多措并举,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在接访场所设置宣传栏、工作挂图、电子屏幕,公布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引导群众依规依纪依法反映问题。该市纪委监委耐心细致做好日常接访工作,向来访者逐一解读政策规定、检举控告受理范围、工作流程、遵循原则和注意事项。“针对群众反映的难点问题,比如涉法涉诉、征地拆迁、公安执法、金融诈骗等,我们系统梳理有关政策,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提升群众工作水平。”该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在对这些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加强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及时提出工作建议,为推动系统解决问题提供信息服务。

《条例》明确,各级机关、单位领导干部应当阅办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定期下访,包案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浙江省浦江县纪委监委结合《条例》有关规定,深化“领导下访”经验,制定方案,开展定期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暖心回访等活动。县纪委监委落实领导包案制要求,对复杂信访举报,明确由一位班子成员牵头组建专班,梳理问题清单,全程跟进办理。针对某村多名群众重复反映村干部楼某优亲厚友问题,县纪委监委与有关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成立工作组,下沉一线,驻地办理,重点突破。最终查明问题,对楼某党纪立案,并对接职能部门,督促在政策范围内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为推动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山东省纪委监委强化初信初访办理工作,通过信息化平台,全流程跟进检查初次信访办理情况。对群众反映的信访办理质量问题,逐项建立清单推动解决,并点对点反馈,提升群众满意度。该省威海市纪委监委完善初次举报台账,由专人负责每日跟踪检查。建立黄橙红三色预警机制,临期件黄牌提醒加速办理、延期件橙牌提醒限期办结、超期件红牌提醒约谈,推动初信初访办理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