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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坡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那坡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07-02 16:06

一、那坡县城厢镇人民政府原干部农玉英扶贫工作严重失职失责问题。城厢镇人民政府原干部农玉英,在担任城厢镇扶贫开发办主任期间,在审核、发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造成国家财产直接经济损失共计2722000元,2019年7月30日被田阳县人民法院以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农玉英提出上诉,2020年4月26日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0年6月7日,农玉英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二、那坡县龙合镇德灵村原村民委副主任莫保铁同志工作失职失责问题。龙合镇德灵村原村民委副主任莫保铁在任职期间,未及时上报人员死亡信息,未协助办理停保手续,造成违规发放低保对象王某某、莫某某两户低保金共计3015元。2020年6月22日,莫保铁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打赢脱贫攻坚战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是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脱贫攻坚一线的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乡(镇)、各单位要认真履行扶贫领域监管责任,主动履职,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着力整治系统性、行业性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