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那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部门预算
来源:那坡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03-15 10:56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那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党那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那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主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市、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认真抓好反腐败斗争,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主管全县国家公职人员监察工作。主要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处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做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市、县党委、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县政府颁发的决定、命令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县政府机关各部门、各乡镇党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
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
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
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七)负责对党的纪检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
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参与制定党内法规。
(八)调查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有
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
(九)会同县直机关各部门以及各乡镇党委、政府,做
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完成市纪委监察委和县委、县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在县绩效考评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全县绩效考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那坡县纪委监察委内设办公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预防宣教室、案件监督管理室9个室;增设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9个(纪委派驻公检法3个纪检监察组除外);县委巡察办;增设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那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党那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1614.88万元,比上年同比增加286.96万元,同比增长21.6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14.88万元,占总收入100%,比上年同比增加286.96万元,同比增长21.61%。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9个派驻县直纪检监察组人员及工作经费全部列入本部门预算,纪委与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县委巡察办工作也逐步深入,人员经费和办公费用等开支随之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14.88万元,比上年同比增加286.96万元,同比增长21.61%。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9个派驻县直纪检监察组人员及工作经费全部列入本部门预算,纪委与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县委巡察办工作也逐步深入,人员经费和办公费用等开支随之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488.8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2.19%,同比增加281.99万元,增长23.37%。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9个派驻县直纪检监察组人员及工作经费全部列入本部门预算,纪委与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县委巡察办工作也逐步深入,人员经费和办公费用等开支随之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预算76.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76%,同比增加2.15万元,增长2.88%。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
(3)医疗卫生支出预算49.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05%,同比增加2.82万元,增长6.07%。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9个派驻县直纪检监察组人员及工作经费全部列入本部门预算,纪委与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县委巡察办工作也逐步深入,人员经费和办公费用等开支随之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52.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8.97%,同比增加17.41万元,同比增长1.86%。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35.0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6.68%,同比增加17.82万元,增长2.89%。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10.5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2.61%,同比减少7.03万元,下降2.21%。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购买新的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6.7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4%,同比增加6.62万元,增长47.29%。主要原因是2021年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列入年初预算,我单位退休人员共11人。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1.79万元(全口径),比上年减少10.21万元,下降31.91%,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万元,同比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19.79万元,比上年减少10.21万元,下降34.03%。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购买新的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纪委监察委本级无此项预算支出。
六、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1614.88万元,比上年同比增加286.96万元,同比增长21.61%。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9个派驻县直纪检监察组人员及工作经费全部列入本部门预算,纪委与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县委巡察办工作也逐步深入,人员经费和办公费用等开支随之增加。
2021年支出总预算1614.88万元,比上年同比增加286.96万元,同比增长21.61%。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9个派驻县直纪检监察组人员及工作经费全部列入本部门预算,纪委与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县委巡察办工作也逐步深入,人员经费和办公费用等开支随之增加。
七、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1614.88万元,比上年同比增加286.96万元,同比增长21.61%。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9个派驻县直纪检监察组人员及工作经费全部列入本部门预算,纪委与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县委巡察办工作也逐步深入,人员经费和办公费用等开支随之增加。
八、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1614.88万元,比上年同比增加286.96万元,同比增长21.61%。其中:基本支出952.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8.97%,同比增加17.41万元,增长1.86%;项目支出662.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1.03%,同比增加269.55万元,增长68.59%。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9个派驻县直纪检监察组人员及工作经费全部列入本部门预算,纪委与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县委巡察办工作也逐步深入,人员经费和办公费用等开支随之增加,其中项目经费增加。
-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0.56万元,同比减少7.03万元,下降2.21%。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购买新的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4.55万元,同比增长100%。其中:分散采购预算54.5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政府采购资金类型公共财政预算拨款54.5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资金0万元;政府采购项目类型为服务类采购。主要原因是2021年起政府采购计划安排需要列入年初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3辆公务用车,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我单位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55万元,其中:本级有1个绩效考核项目,廉政宣传教育经费、创建廉洁工作站经费(含反腐倡廉信息教育管理中心),项目经费预算54.55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事业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不含行政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