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坡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效
来源:那坡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11-19 11:07
2018年以来,那坡县认真按照上级党委、纪委监委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要求,持续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一号工程”来抓,出台了《那坡县2018年至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计划》、《那坡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抓系统、系统抓”二十条》、《那坡县社会救助和边民补助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系列文件,按照中纪委《指导意见》和自治区纪委21号、22号文要求,提出了“444321”、“五联五治”等工作思路,多措并举,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确保上级各项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为决胜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三年来,共立案查处扶贫领域案件209件,结案18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8人(涉及科级干部18人,一般干部17人,村“两委”干部及普通党员133人),免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除名1人。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推行“444321”工作机制,提升专项治理“一号工程”水平。即突出“四个关注”、强化“四个坚持”、用好“四个警示”、推进“三个协调”、狠抓“双组长”责任、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为全县脱贫攻坚事业履行好监督责任。2018年以来,全县立案查处扶贫领域案件209件,切实纠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二)推行五联五治,促进“两不愁三保障”五个目标实现。实行边检部门联防联治,牵头联合边防单位加强边境走私案查办,维护边境贫困户参与边境互市贸易促脱贫。今年以来,共查办3起案件。如2020年3月立案查处百省乡人民政府职工梁某某不按要求履行职责,导致走私货车通过造成不良影响问题。2020年9月23日,梁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边境乡(镇)联防联治,牵头联合边境乡(镇)加大对边补、低保等补助资金的监督,促进边境乡(镇)贫困群众脱贫。今年以来,查处案件8起。如,2020年3月24日,立案查处了百都乡弄化村村民委主任黄某某对村屯享受高龄、参战补贴资金人员动态管理不到位,导致死亡人员多领取高龄、参战补贴问题,2020年6月18日,黄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直部门联防联治,牵头联合扶贫责任部门,开展项目、资金、帮扶等情况追踪落实,形成上下联动落实格局。今年以来,共查办案件60件。如县扶贫办移送县人民防空边防和商务办公室关某某、陆某某等2人,帮扶作风不实,对贫困户发展产业掌握不精准,导致多户贫困户套取产业奖补问题线索,经核实,2020年7月26日对以上两人立案审查。执法机关联防联治,牵头联合公检法加大对扶贫领域违法犯罪案件查办,今年以来,共查办3件涉法案件。如2020年4月15日立案查处了百省乡财政所原专户会计韦某某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套取涉农资金260万严重违法案件,2020年9月18日韦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各级代表联防联治,牵头联合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别是县四家班子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乡(镇)主要领导亲自督促、亲自移送问题线索,形成合力推进防治工作。今年以来,共查办案件4件。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反映坡金综合场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规收取费用等问题,经核实后,2020年4月15日,对那坡县百都乡坡金综合场黄某某立案审查,2020年10月23日,给予黄某某作除名处置。
(三)推行“归口约谈”机制,形成扶贫齐抓共管格局。积极协调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各乡(镇)党委政府,对扶贫领域存在问题,按照归口、分级管理原则,对相关问题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形成县四家班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委办局联动配合的“一盘棋”工作格局。2018年以来,全县各级共开展约谈249次1887人次,压实主体责任。
(四)推行“一周一暗访、每月两通报”机制,找出不落实的事不作为的人。牵头相关部门组成暗访组,深入基层一线查找不落实的事不作为的人,着力发现和解决在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的问题,推动问题在一线发现、整改在一线落实。2018年以来,发现问题283个,印发通报31期,约谈357人次,跟踪督促整改问题完成283个。
(五)推行“1+1+3+4”联合办案机制,形成案件查办合力。即1个协管领导带领1个纪检监察室联系3个乡镇和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分成三大组,统筹查办案件。今年以来,1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办理案件30件,占全县立案总数30.61%,每个纪检监察组均有案件办理;9个乡镇纪委共办理案件40件,占全县立案总数40.82%,每个乡镇皆有自办案件。
(六)推行“一月三旬”案件研判机制,深挖典型案例。坚持每月上中下旬召开案件研判会,在查办大案要案典型案件上下工夫,排查发现一批新的问题线索,加快处置。如查处城厢镇原扶贫办主任农某某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贪污问题后,牵出城厢镇隆平村原党支部书记倪某某、城厢镇念甲村原党支部书记岑某某贪污扶贫资金等严重违法案件。
(七)推行“五七五”信访工作机制,提高信访质量。完善信访举报接待中心、举报箱、网站、12388举报专线、二维码等“五个平台”,通过接待窗口、圩日宣传、网络、公告栏、蹲点入户、致学生家长一封信、致贫困户一封信等“七种形式告知举报指南”,做到信访处置有去向、有时限、有进度、有约谈、有满意的“五有”目标。今年以来,全县信访件下降15%。
(八)推行“三个三”审理机制,提升案件质量。做到“三个沟通、三个不受理、三个不出现”,加强审理与审查调查组、检察院、分管领导的沟通;证据链不完整、材料不合逻辑、文书不规范的不受理;不出现申诉改变处分、检察机关退补、审结后翻案的审理工作机制。以案件质量评查和提级审理为契机,不断提高案件质量,今年市纪委监委抽查我县案件17件,自治区纪委监委抽查2件重点案件,顺利通过评查。市纪委监委提级审理扶贫领域案39件中,本委提出意见均通过市纪委监委充分认可。
(九)推行“七项行动”机制,排查各类问题线索。通过约谈提醒,敦促主动交代,蹲点排查,“两代表一委员”巡查调研,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全县各级领导信访接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七项行动”,高效排查问题线索。2018年以来,共排查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23条,立案查处209件。
(十)运用好七个载体,加大案件曝光震慑。通过那坡县廉政教育基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栏、广场电子屏、县纪检监察网站、县电视台曝光台、党政工作微信群、村级小喇叭等七个载体,将扶贫领域案件通报到县、乡(镇)、村、屯四级,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2018年以来,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案例34批73件81人。
(十一)开展七个警示活动,做实案件“后半篇”文章。运用警示教育大会、典型案例展、案例剖析会、党纪测试、心得体会、警示教材、警示教育课等七种形式,扎实推进以案促改,打好惩处、防范、教育、管理、监督、建制、促改“组合拳”。2018年以来,召开全县性警示教育大会6次,督促各乡(镇)、各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案例剖析会和警示教育会280余次,撰写了心得体会2000余篇;在全县开展党纪党规知识测试1次;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到县廉政教育基地和县纪委监委警示教育展上警示教育课80批次;编印了6000余册《那坡县典型案例警示录》发全县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