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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故事|“小算盘”里栽“大跟头”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09-07 09:13

私吞捐赠款2000元,设立“小金库”“账外账”,擅自超范围向群众筹劳,加重群众负担……这是发生在百色市某县的一个真实案件,而主角是县某国有企业“一把手”黄某。


  黄某于1997年开始参加工作,201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凭借十足的干劲和出色的工作成绩,黄某在事业上一路水涨船高。2013年 6月,黄某成功当上县某国有企业“一把手”。


  事业干久了,所处的位置不同了,黄某思想防线上也开始有所松动了。看着周围一些朋友经常出手阔绰,黄某羡慕不已。他认为,自己工作比别人努力,付出比别人多,如今年纪大了也没有存到什么钱,甚至萌生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想法。渐渐地,黄某对自己的要求不再那么严格,政治理论学习也只是做做样子走走过场,全然把党章党规党纪抛之脑后。


  据黄某回忆,2014年的一天,热衷公益事业的企业老板阮某找到黄某本人,表示自愿捐赠2000元给黄某用于单位购置办公桌椅。然而,黄某并没有将该捐赠款交给单位,而是收入囊中、据为己有,用于个人生活开支。黄某认为,只要阮某不说,其他人也不会懂,于是便心安理得了。而后,黄某向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书,但并未如实向组织交代其私吞捐赠款的事。


  作为国有企业,跟很多客户都有业务往来,经常会收到不同客户交来的各种款项。“能不能把客户交来的款项用作账外开支呢?”看着单位时不时有账外开支,苦于找不到其他资金来支付的黄某开始打起了客户款项的“小算盘”。 


  2014年1月,黄某代收客户交来的一笔20000元款项,虽然开了收据,但黄某并未将该款项及时存入单位账户,而是自行保管,而后不久该款项被用来垫付账外开支。同年9月,客户黄某、梁某先后向单位交了一笔5000元和一笔10000元的款项,黄某授意职工苏某代收,之后也全部被花在账外开支上。


  见到用钱如此容易,黄某有些沾沾自喜,于是又如法炮制。“将客户款项用作账外开支,眼见无人问起,自己便觉得没问题了,无所谓了,久而久之也变得理所当然了。”黄某表示,一开始也有担心和顾虑,但有了“第一次”之后,后面就开始慢慢变得大胆起来,毫无顾忌了。


  尝到甜头后,黄某便一发不可收拾。5000元、6000元、10000元、26000元……一笔笔客户交来的款项,黄某都让职工一一代收,并交由指定人统一保管。18笔共计175306.4元的客户款项全部都被黄某授意用作账外开支。


  2015年6月,单位做一个水管安装的工程项目,黄某以法人代表的身份与施工方签订了《合同书》,明确规定该工程实行总价包干。黄某却私底下擅自让单位职工家庭每户出1个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无偿搬运水管,做义务工。直至2016年项目竣工,工程款结算后,黄某也并未向参与劳动的职工支付任何劳动报酬。据统计,黄某先后安排了37人搬运水管,分别出工2天至19天不等,总工日474.5天。


  2018年8月,在反腐倡廉高压态势下,周围一个个因违纪违法被立案查处的案例让黄某敲响了警钟,黄某深刻意识到,自己将客户款项用于账外开支的行为是错误的,“小算盘”打得再精明也迟早会东窗事发。于是,黄某交代职工找来相关的支出凭证交由财务冲平账务。


  2020年年中,县纪委监委收到黄某涉嫌违纪的信访举报件。紧接着,调查组迅速开展调查核实。2021年2月22日,黄某被立案审查。


  经查,黄某身为一名共产党员,违反组织纪律,在申请入党时隐瞒入党前非法占有办公桌椅购置款的情况;违反财经纪律,单位设立“账外账”;违反群众纪律,在实施工程项目建设中,擅自超范围向群众筹劳,加重群众负担。


  2021年4月20日,黄某被开除党籍,涉案款2000元上缴国库。(百色市纪委监委 陆蒙宾)